会议研究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厦门实际出发,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生产为保障,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指出,安全生产无小事,容不得半点马虎与迁就。安全生产重在落实制度,规范生产,要求越严格对企业越爱护。要坚持定期检查,尤其是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通过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要限定时间贯彻落实,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督促检查、行政问责、区域联动等制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增强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自觉性。
会议研究了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今年,国家将组织对我市进行再创国家环保模范城的现场复核。根据省政府关于生态省建设的要求,我市要在明年率先达到国家级生态市标准和要求,全市80%的区、镇和村要完成生态创建。会议指出,厦门作为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城市,要始终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环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综合整治。要正视我市存在的环境问题,通过开展“十大溪流”污染治理、推广运用环保车型、扎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增加绿地面积等措施,提高厦门城市空气质量,实现“天更蓝、水更清”的目标。当前,厦门正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新开工、新引进的项目要符合厦门经济结构转型的要求。引进的项目要注重从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变;第二产业要力争由劳动密集型向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转变;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向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环境质量项目转变。
会议审议了《厦门经济特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草案)》,并同意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指出,当前,中小企业发展仍面临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等问题,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具有必要性。中小企业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很多企业都直接为市民生活提供服务,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利于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为市民生活提供便利。要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支持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在税费、政府采购、信贷等方面向中小企业实施倾斜。市政府要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进行引导和教育,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不断完善、调整扶持政策,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全市第二季度主要开、竣工项目安排情况及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