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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风险防控”专题讲座的通知

(文号: 发稿时间:2012-05-09 阅读次数:)

各建设相关单位:

建设工程项目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各环节所涉及的法律风险问题日益增多。因此,不论对于发包方还是承包方,合同风险管理应当贯穿于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

为帮助建设相关从业单位提高全过程合同管理水平,熟练掌握洽谈、签订、履行合同的方法和技巧,有效防范和化解合同纠纷,做好纠纷处理与索赔工作,促进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厦门海迈科技培训中心将于629举办“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风险防控”专题讲座,特邀请相关单位积极选派代表参加。

    一、讲座内容

第一部分——招投标法实施条例

一、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制定背景;

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条款解读。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控制的要点

一、投标管理与风险控制(投标阶段的风险控制);

二、签约阶段的风险控制

1、无效合同的界定及其法律后果;

2、挂靠施工、阴阳合同、垫资合同的风险控制;

3、争议处理管辖的风险控制。

三、工程造价的风险控制

1、不同计价方式存在的风险,工程造价纠纷裁判的一般原则;

2、履约过程中的工程费用签证与索赔;

3、工程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造价风险控制。

四、工程工期的风险控制

1、工期的约定方法及违约裁判原则;

2、工期顺延与签证,停工及其风险控制。

五、工程质量常见的法律风险控制及注意事项

六、工程款清收的风险控制

1、约定工程款支付条款、工程款申报、审批支付的注意事项;

2、施工企业对于工程欠款可采取的措施,建设单位拖延支付工程款的法律后果;

3、复工前施工单位应解决的问题;

4、工程款清欠中担保手段的应用。

工程竣工验收的法律意义与风险控制

八、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规定与风险控制、受偿程序与范围。

第三部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仲裁实务

一、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与进度款拨付;

二、地方财政投融资项目财审迟延的应对;

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与应用;

四、新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键内容解读。

第四部分——现场答疑解惑

    二、授课老师

    赵军】为天津理工大学副教授、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律师、天津市建委法律顾问、天津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天津市监理协会专家顾问,主要从事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政府采购等各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为全国知名的执业资格考试辅导老师,并应邀到大型企业进行各类工程管理实务讲座,深受企业好评!

老师】厦门仲裁委员会建筑工程领域资深仲裁员。

三、讲座时间629  900—1800

四、讲座地点:厦门

五、讲座收费:800/人(含讲座资料、午餐)

六、报名方式:

地址:厦门市七星西路166号造价大楼502

电话:50517575051767      传真:5397418

邮箱:training@hymake.com   报名截止时间:622

 

附:报名回执表

 

 

 

 

                                    厦门市思明区海迈科技培训中心

                                           2012年5月8

 


报名回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