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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十条举措进一步规范招投标

(文号: 发稿时间:2012-08-10 阅读次数:)
     记者日前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招标投标活动,省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十条具体举措。

  意见从全面清理招标投标有关规范性文件、维护招投标制度统一、简化招标事项核准程序、明确自行招标条件、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发布招标信息、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推行电子招投标、评标专家的抽取服务、促进招标投标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作出规定,主要包括——

  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整合现有的省建设、水利工程交易中心,建立省资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依法必须招标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产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一进场交易。

  逐步推行电子招投标。整合现有分散的各种电子招标投标网络,在全省推行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评标规则的规范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做到招标信息网上发布、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传输、开标评标网上操作、评标结果网上发布,逐步实现全过程的电子招投标。

  免费发布招标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当在国家和省政府指定的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应当推行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

  免费提供评标专家抽取服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评标专家,应当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评标专家库内随机抽取确定;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专家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记者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