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研究通过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厦门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的若干意见》。会议强调,要贯彻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按照“总体设计、先易后难、省市联动、分步推进”的原则和“立足厦门、联结漳泉、辐射海西、服务两岸”的功能定位,努力把厦门打造成为功能齐备、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要积极推动现有金融机构加快发展,吸引更多金融机构落户厦门,加快厦漳泉金融服务同城化建设,加大先行先试力度,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完善体制机制,加大指导扶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以更好地发挥厦门经济特区在金融改革创新和两岸金融合作中的先行先试作用。
会议研究通过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十条措施》。会议指出,要高起点编制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规划,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把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成功能完善的国际集装箱枢纽港、国际一流的邮轮母港、对台航运的先行区和主通道、高端航运服务要素集聚区,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引领海峡西岸经济区先行先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引擎。《措施》还就加快构建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大力促进各类航运要素集聚、支持壮大集装箱业务、加快国际邮轮母港建设、推动深化两岸航运合作、优化航运发展环境、构筑航运人才高地以及实施相关优惠政策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站在全局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齐心合力推动厦门经济特区加速发展,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厦门要进一步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打造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推进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为全省做示范当榜样,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