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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2年度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先进单位和优秀造价师、造价员评比的通知

(文号:厦建价协〔2012〕04号 发稿时间:2012-11-20 阅读次数:)

各会员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促进我市工程造价管理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先进单位和优秀造价师、造价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比条件:

(一)先进单位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遵守行业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22010年以来,在管理机构组织的咨询质量专项检查及各项日常检查中未被通报批评的;

  3、工程造价管理业绩突出,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

  4、员工队伍稳定,整体素质良好,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5、鼓励职工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掌握先进的专业知识,积极参加专业课题研究,积极撰写专业论文和参加工程造价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6、积极参加管理部门的各项活动,能按照造价主管部门要求,积极为市造价管理部门提供有关资料数据。

(二)、优秀造价师、优秀造价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已,社会信誉良好,廉洁自律,诚实守信,自觉抵制腐败行为,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在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和专业理论研究中,有较突出贡献,能熟练掌握和正确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办法,保证咨询成果的质量,完成的咨询项目有半数以上获有关方面优良评语;

  32010年以来,个人及从事的造价咨询项目,在管理机构组织的咨询质量专项检查及各项日常检查中未被通报批评的;

  4、工作认真负责,工作业绩突出,能协调处理各方主体之间的关系,有出色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5、自觉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业水平,能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培训,积极参加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能按照造价主管部门要求,积极为省、市造价管理部门提供有关资料数据,在本行业内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评比程序和办法:

    (一)20121120日至20121220日,各参加评优的单位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向市造价管理协会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

  (二)造价协会对申请参加评选的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社会诚信、职业道德、合同履行情况等方面的社会调查;组织初审小组(初审小组成员应包括1-2名业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考评,并根据材料初审、社会调查、年度考核或评优考评情况,确定推荐名单。

  (三)市造价协会组成评优考核小组,对企业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申报材料依据评选条件进行审查,然后综合审查、考核、社会情况进行评选,确定先进单位和优秀造价师、造价员名单,并将审核结果在厦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四)本次评选活动将评出“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先进单位”10家,“优秀造价师”10名,“优秀造价员”20名。对评选出的工程造价管理先进单位和优秀造价师、优秀造价员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铜牌,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告。

 

附:   1、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先进单位申报材料目录

2、厦门市优秀造价工程师申报表

3、厦门市优秀造价员申报表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O一二年十一月十日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先进单位申报材料目录


厦门市优秀造价工程师申报表


厦门市优秀造价员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