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智慧城市是通过综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整合信息资源、统筹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新模式。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旨在探索智慧城市建设、运行、管理、服务和发展的科学方式。
通知强调,建设智慧城市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抓住机遇,通过积极开展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发展。
通知指出,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的城市(区、镇),应制订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对照《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根据当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国家智慧城市创建目标并编制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政策、组织和资金保障体系。各地要抓紧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于今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连同电子文档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