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部分模板及支架定额消耗量的通知》(闽建筑〔2012〕4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2012年12月12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部分模板及支架定额消耗量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