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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工地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工作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闽建建[2013]3号 发稿时间:2013-01-08 阅读次数:)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关于开展建筑工地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工作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闽建建〔2012〕151号)要求,省厅于2012年12月18日~26日组成三个检查组,对9家特种设备检测机构进行省、市联合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查87份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并与现场设备状况进行比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向检测机构反馈。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检测机构所用的检测仪器经过计量检定,并在有效检定期内。厦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检测机构检测行为监管工作比较重视,设立“厦门市建设工程特种机械设备综合管理系统”,对检测的建筑起重机械检测结果能够客观判定“整机合格”、“整机复检合格”、“整机不合格”或“整机复检不合格”,并据此出具检测报告。
  二、存在问题
  (一)有的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不在岗或非专职,造成部分检测报告存在代签或用印鉴、字模的现象。如福建安成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安成”)、厦门远森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远森”)的检测报告存在以上问题。
  (二)设备检测时间过短,检测质量无法保证。如漳州安成两名检测员一天内共检测12台施工升降机;福建赛福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赛福”)同一组检测人员在1天内检测11台设备;厦门市立助建筑设备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立助”)同一组检测人员1天内分别检测了4个地方(宁德、霞浦、周宁、秦屿)的7台设备。
  (三)个别检测仪器设备配备不能满足检测业务需要。存在检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不全,没有领用和维修记录或记录不完整。有的检测机构配备的仪器设备与检测人员、检测工作量不匹配。如福建安成仅配备一套,厦门市宏杬建筑机械设备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总部)、泉州易安工程建筑机械检测有限公司仅配备两套检测仪器设备。
  (四)检测机构不按检测规程开展检测业务,检测数据不真实。存在:①对检测委托单位提供资料审核不认真,资料不齐全。有的出现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现象。如:福建安成在漳州思民花园Ⅲ期保障房1#楼检测一台塔式起重机(型号为QTZ40),但资料中提供的安装方案为QTZ80塔机,与所检测设备不一致。②现场检测原始记录不齐全,检测量化数值不具体。无量化要求的,文字表述不清。多数施工升降机超载、塔机起重量限制器未做检测调试,但检测机构均在该项检测报告判定“合格”。③多数检测机构对首次检测存在问题发整改通知单不规范,复检记录不齐全,复检检测报告不多。
  (五)不按规定建立检测不合格及隐患整改台帐和处理流程。如福建赛福原始记录中有检出存在问题的设备2台,长期未出报告。其中连江新天地贵荣苑小区15#楼塔吊1台于11月13日检测出存在不同厂家标准节混装,吊臂根部第一节倾斜杆开裂的隐患,42天未出报告,也未书面告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六)检测机构对分支机构管理不到位。普遍存在分支机构管理制度及质保体系不健全,无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长期不在岗,检测设备不齐全,无管理档案。检测报告出具与报告发放登记存在程序上不规范。如福建赛福分支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先盖机构检测公章,后检测人员签字出具报告,且存在检测人员代签的现象。存在超越资质范围开展检测业务,如福建赛福莆田分公司开展井字架安全检测业务。
  三、处理意见
  各检测机构应根据省、市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对企业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于2013年元月底前报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厅工程处;对施工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整改,并视情处理;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福建赛福,省厅将予以立案查处。
  附件: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工作质量检查存在主要问题一览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月6日


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工作质量检查存在主要问题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