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计价软件公司:
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计价软件测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2]26号) 文的规定,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受理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应用的工程计价软件测评申报并组织测评工作。在省总站组织对轨道交通工程计价软件统一测评前,为配合我市近期即将开工建设的轨道交通工程,现将对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应用的轨道交通工程计价软件实施备案,并将有关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应用的轨道交通工程计价软件均需申报备案方可使用;
二、申报备案应报送如下材料:
1、工程造价软件备案申请表;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情况;
3、软件所遵循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4、应用软件生成的成果表格和电子文档;
5、计价软件在我省的应用情况;
6、软件完全版本一套;
7、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一三年三月四日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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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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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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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用软件生成的成果表格附后; 2、数据文档样本用光盘或其他可移动存储盘报送,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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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安装盘、软件狗等,附后。 |
1、申报备案单位在我省或我市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市以外企业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应附相关批准文件。 3、申报备案单位提交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