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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3年~2016年度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事项的通知

(文号: 发稿时间:2013-04-16 阅读次数:)

各施工企业:

根据闽建筑〔20137号和厦建筑〔201315号文的精神,我市2013-2016年度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申报初审工作,将通过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初审的程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1.本市施工企业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锁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的“施工企业劳保取费类别网上管理系统”申请劳保取费类别核定。

2.省外施工企业直接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的“施工企业劳保取费类别网上管理系统”申请劳保取费类别核定。

二、纸质申报材料

1.施工企业劳保取费类别核定申请表(通过施工企业劳保取费类别网上管理系统打印,需加盖公章)。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

4.相关部门确认的2012年度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投保人数材料。【厦门地区社保材料提供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位)和情况证明的附表】

5.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及缴费凭据;以及银行部门确认的公积金缴交个人明细。

注:省外施工企业和设立未满一年(指201271以后取得资质)的本省施工企业只需提交⑴-⑶项材料。

上述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⑵-⑸项均应提交原件(省外施工企业只需提交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由市造价站核对后退还。(其中第⑷项的投保人数材料和第⑸项的公积金缴交个人明细两项原件不退还。)

三、申请的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20135132013517

上午:    8:30 11:30

下午:    15:0017:15

资料提交及办理申报地点:厦门市七星西路166号八楼财务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5052869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