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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强化保障性住房使用监督管理

(文号: 发稿时间:2013-06-08 阅读次数:)
     一是加强对物业、社区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加大委托管理督查力度,推行市住保中心、社区、物业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落实入住备案、入户巡查等工作机制,发挥物业、社区的协助监管作用。二是多种手段治理违规使用行为。通过小区宣传栏、入户告知等方法加强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督促违规用户自行整改;通过入户巡查、受理举报等手段,及时发现并调查违规行为;积极协调、配合相关执法部门,纠正违规使用行为。三是严格执行退出制度,对不再符合承租条件的承租户,及时提出收回保障性租赁房的要求。四是积极探索“科技加制度”的管理模式,针对保障性住房出现的转租、转借问题,提出利用人脸作为唯一识别特征,并对“人脸识别门禁系统”进行调研,拟在虎仔山庄进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