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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闽建筑[2012]10号、23号文有关材料与施工机械台班基价及其编码的通知

(文号:闽建价〔2012〕20号 发稿时间:2012-08-13 阅读次数:)

各设区市造价站、各计价软件单位:
    为配套《沥青混凝土路面小修养护热再生定额(试行)等补充定额》(闽建筑〔2012〕10号)和《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内模安装补充定额》(闽建筑〔2012〕23号)的使用,现将有关材料与施工机械台班基价及其编码予以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的人材机编码,作为《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和《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元素的属性值》的配套规定。
    二、各计价软件单位应依据导则、属性值和人材机编码,认真修改计价软件,及时做好软件的升级服务工作。
    三、使用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径向省造价总站反映。

    附件:闽建筑[2012]10号、23号文有关材料与施工机械台班基价及其编码
              

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