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贯彻实施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全面落实《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办法(试行) >的通知》(厦建建〔2007〕116号)、《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厦建建〔2007〕126号)及《福建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福建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与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法〔2004〕21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各类计价依据、计价办法执行情况以及我市建筑市场实际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对我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进行调查、测算,编制了《二OO八年上半年度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下简称《材料价格》),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材料价格》包括综合价格和品牌价格两部分。
二、本《材料价格》作为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材料价格》的综合价格部分与最低控制线一起使用,作为造价中介机构确定招标工程材料设备最低控制单价及编制预算控制价的参考依据,品牌价格部分作为造价中介机构确定招标工程材料设备最低控制单价及编制预算控制价的参考。
四、本《材料价格》的综合价格部分与最低控制线一起使用,作为评委评标时计算最低控制价并确定不合理报价金额的依据。
五、本《材料价格》的综合价格是指运抵工地价格并含采购保管费和材料的检验试验费。
六、本《材料价格》自2009年1月1日开始执行,市造价站负责监督实施。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