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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7年第二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通知

(文号:闽建筑[2017]27号 发稿时间:2017-08-02 阅读次数:)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结合我省实际,省造价管理总站编制了《2017年第二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经商相关部门同意,现予发布。

  附件:1.《2017年第二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说明

     2.《2017年第二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