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此次专项督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情况,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安全检查及隐患查处情况,在建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表》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施工现场模架工程、起重机械、基坑工程、临时用电及安全防护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安全管理情况。督察对象是今年以来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发或发生过较大事故的12个重点地区,每个地区抽查两个城市。在各地检查基础上,10月至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选择部分重点地区进行督察,并将督察情况向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通报。
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此次专项督察要突出检查重点,规范检查行为,创新检查方式。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突击检查、重点抽查、随机检查等方式开展安全检查,防止安全检查走过场、流于形式,务求检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