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深化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改革,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行为,我厅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福建省建设工程综合单价计价办法》(详见附件),现予颁发,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建设工程综合单价计价暂行办法》(闽建法[2002]38号文)同时废止。
二○○四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