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加强建设工程定额的动态管理,省造价管理总站组织编制了打预制方桩等213项定额项目,现予颁发(详见附件),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与《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2版)配套使用。同时取消《福建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2版)中定额编号为2-1~2-18、2-29~2-46、2-62~2-88、2-97~2-112、2-157~2-182、2-201、2-217、2-218、2-227、2-228、7-21~7-23、7-49~7-52、12-1~12-68等185项定额项目及相关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本次补充定额的综合基价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综合单价计价办法》和《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等有关规定编制,工程类别按二类,人工单价按30元/工日,材料单价按2003年福建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取定,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2004年第一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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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旋喷桩中设计要求的的水泥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允许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