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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建设厅颁发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等3个文件的通知

(文号:厦建建[2005]28号 发稿时间:2005-06-23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福建省建筑消耗量定额〉的通知》(闽建筑〔200516号)、《福建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闽建筑〔200517号)、《福建省建设厅关于颁发〈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闽建筑〔2005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