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厦建筑〔2013〕57号文“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担保管理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自2013年10月23日起,建设工程担保管理工作由我站承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10月21-22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与我站办理工作移交,为保证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暂停办理工程担保管理业务。
二、2013年10月23 日起,在市建设局及思明、湖里区建设局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其工程担保管理业务由我站受理,具体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如下:
(一)保函提交保管受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C区建设综合服务区(二),柜台编号06号 电话:0592-7703867;
(二)保函取回受理地点: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厦门市七星西路166号)七楼监管科 电话:0592-5053060;
(三)工程担保系统登录端口改为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网(http://www.zaojia.com)。
三、在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区建设局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其工程担保管理业务受理单位不变,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