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公用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加强我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6号)等法规,省厅组织省质量安全协会建筑机械分会编写了《福建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导则(试行)》,对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护和保养的全过程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试行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厅工程建设管理处 。
附件:《福建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导则(试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