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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福建金冠建设有限公司等71家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的通知

(文号:闽建筑[2014]1号 发稿时间:2014-01-09 阅读次数:)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3~2016年度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核定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3〕7号),经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初审和省造价管理总站复审,现将福建金冠建设有限公司等71家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予以公布,有效期从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请上述建筑施工企业与设区市造价管理站联系领取“劳保费用取费类别核定卡”。
  附件:福建金冠建设有限公司等71家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月2日


福建金冠建设有限公司等71家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