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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闽建建[2014]19号 发稿时间:2014-04-30 阅读次数:)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园林局、公用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安办函〔2014〕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预防建筑施工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办〔2014〕26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我省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省厅制定了《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4月25日

 

  附件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安办函〔2014〕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预防建筑施工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办〔2014〕26号)要求,结合省厅《关于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建建〔2013〕22号)有关部署,定于2014年4月至12月开展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和省厅近年来关于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的一系列行动部署,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突出现场、盯住隐患、严查真改、深化整治、不留死角、补强短板,进一步提升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各方(特别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施工现场生产组织和安全管理,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和防范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等坍塌事故,促进我省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实施范围

  全省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重点内容

  在省厅“三个专项整治”相关要求基础上,重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钢管扣件租赁单位以及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信号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施工现场实施情况。

  4、模架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安全监测等制度执行情况。

  5、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四方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

  6、安全隐患整改情况。项目自查自纠以及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情况。

  五、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2014年4月。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分析现状,制定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5月至8月。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的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按照专项整治“回头看”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4年9月至10月。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辖区内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

  (四)总结阶段:2014年11月至12月。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形成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回头看”取得实效。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企业自查自纠、主管部门检查的重点内容及相关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开展督查检查。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的方式,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立案查处。

  (四)统筹相关工作。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统筹安排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把专项整治与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请于2014年4月30日前将本地区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报送省厅工程处。11月15日前将本地区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总结报送省厅工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