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有关帮助企业发展的精神,考虑到由于金融危机影响到各施工企业的资金周转,为使企业顺利渡过难关,经建设与管理局同意,现就建安工程劳保费支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暂时放宽施工企业劳保费支取条件。所有在厦参加劳保费统筹的施工企业均按工程项目劳保费的92%拨付到企业专户。为确保劳保费专款专用,减轻企业负担,该劳保费采用按5个月等额支付方式支取。
二、该应急措施从施工企业开立该企业劳保费专用账户时执行。
三、支取的具体操作,第一次支取在劳保费返拨到企业专户的三个工作日后,企业持支票到该专户支取。下个月支取日期以第一次支取日期相同(节假日顺延),后续支取依次类推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