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事项:
⒈劳保费缴纳
⒉劳保费返拨
二、申请材料:
(一) 劳保费缴纳:
1、合同预算书原件 (阅后退还); 2、合同备案证明书原件 (阅后退还); 3、中标通知书原件 (阅后退还); 4、劳保费核定卡原件 (阅后退还); 注:1-3项资料在办理合同备案的同时合并核对。 |
(二)劳保费返拨:
1、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根据建设单位缴交劳保费的银行收费凭证(银行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开具《劳保费返拨通知书》 2、施工单位持《劳保费返拨通知书》并按照《办理劳保费返拨须知》上的要求,带齐资料到市造价站办理有关手续。 |
三、办理依据:
《厦门市建筑安装工程劳保费用管理办法》(厦建建[2008]41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人[1996]512号)
四、申请受理单位: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五、办理内容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合同备案的同时缴交劳保费,办事窗口根据建设单位劳保费缴费凭证开具《劳保费返拨通知书》。
六、承诺时限:
当场办理
七、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1、劳保费缴纳: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区建设综合服务区(二),柜台编号为05号
咨询电话:7703866、7703867
2、劳保费返拨:七星西路166号七楼
咨询电话:5052859 5052869
八、办理时间:
1、市政务服务中心: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周一至周四下午13:00—17:00,周五下午13:00—15:00。
2、市造价站: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夏秋)、14:30-17:00(冬春)
法定节假日除外
造价站网址: http://www.zao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