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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费缴纳、返拨 办事指南

(文号: 发稿时间:2016-08-02 阅读次数:)

一、受理事项:

⒈劳保费缴纳

⒉劳保费返拨

二、申请材料:

 (一) 劳保费缴纳:


           
1、合同预算书原件 (阅后退还);
2、合同备案证明书原件 (阅后退还);
3、中标通知书原件 (阅后退还);
4、劳保费核定卡原件 (阅后退还);
注:1-3项资料在办理合同备案的同时合并核对。



 

 

 

 

    (二)劳保费返拨:


1、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根据建设单位缴交劳保费的银行收费凭证(银行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开具《劳保费返拨通知书》

2施工单位持《劳保费返拨通知书》并按照《办理劳保费返拨须知》上的要求,带齐资料到市造价站办理有关手续。


三、办理依据:

《厦门市建筑安装工程劳保费用管理办法》(厦建建[2008]41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人[1996]512号)

四、申请受理单位: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五、办理内容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合同备案的同时缴交劳保费,办事窗口根据建设单位劳保费缴费凭证开具《劳保费返拨通知书》。

六、承诺时限:

当场办理

 

七、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1、劳保费缴纳: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区建设综合服务区(二),柜台编号为05号

咨询电话:7703866、7703867

2、劳保费返拨:七星西路166号七楼  

咨询电话:5052859 5052869

八、办理时间:

1、市政务服务中心: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周一至周四下午13:00—17:00,周五下午13:00—15:00。

2、市造价站: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夏秋)、14:30-17:00(冬春)

法定节假日除外

 

造价站网址: http://www.zao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