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汇报了“厦门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运行情况及特点、存在困难和问题。部分调解员和施工企业参加了座谈。
詹书记指出,当前正值加快特区发展建设时期,在建设领域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更具特殊意义和现实意义。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效果显著。一是市局领导高度重视,调委会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在司法局的指导下,调委会工作比较规范。三是聘请了高素质的专业性强、法律性强的人民调解员。调委会成立不久,成功调解两起施工合同纠纷。他希望,市建设与管理局继续总结、不断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调解机制;加大调委会宣传力度,让更多人了解这一纠纷解决机制,实实在在地发挥人民调委会的作用。
附件:“厦门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