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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一○年五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厦建价〔2010〕18号 发稿时间:2010-06-08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切实履行,防止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现象的产生,根据《厦门市建筑条例》、《厦门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及《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站每月定期对在建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行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五月份的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月共检查工程20个项目(其中受检工程“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4#厂房及3~4连廊工程”项目因拆迁问题暂未开工)。本月受检工程按资金来源分类,财政拨款10个、企业自筹10个。
大多数受检项目能够按规定要求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并且担保均在有效期内,基本按照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工程进度款,大部分项目基本上能够按规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由厦门市第一医院建设,福建鑫泰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福建(厦门)-新加坡友好医疗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在检查中存在如下问题:
①建设单位厦门市第一医院未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按期支付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且未足额支付施工单位工程预付款。
②施工单位福建鑫泰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提供工程预付款银行转账凭证且未按规定支付劳务公司劳务费和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2、厦门市湖里区卫生局发包的,“厦门市湖里区公共卫生综合楼”工程,总包方“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静压管桩基础项目分包工作中出现合同管理不规范现象。
三、处理意见
1、向“福建(厦门)-新加坡友好医疗服务中心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厦门市第一医院和施工单位福建鑫泰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发出监督意见书,限期责令整改。若整改不力,将按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记录;
2、向“厦门市湖里区公共卫生综合楼”工程的施工单位“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其在静压管桩基础项目分包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发出监督意见书,限期责令整改并进行内部整顿。今后若在合同管理中再发生类似行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二○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