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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一一年九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厦建价〔2011〕22号 发稿时间:2011-09-29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切实履行,防止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现象的产生,根据《厦门市建筑条例》、《厦门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及《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站每月定期对在建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行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三月份的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月共检查工程10个项目。本月受检工程按资金来源分类,财政拨款3个,企业自筹7个。

大多数受检项目能够按规定要求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并且担保均在有效期内;基本按照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工程进度款,大部分项目基本上能够按规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由福建源香冷储物流有限公司建设,厦门宗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福建源香冷储物流1#地块工程”项目,该工程建设单位未按施工合同的约定,足额支付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

三、处理意见

向“福建源香冷储物流1#地块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福建源香冷储物流有限公司发出监督意见书,限期责令整改。若整改不力,将按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记录。

 

附件:20119月份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