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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一二年七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厦建价〔2012〕20号 发稿时间:2012-08-07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切实履行,防止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现象的产生,根据相关规定,本月我站组织对部分在建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行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月共检查工程20个项目。本月受检工程按资金来源分类,财政投融资13个,企业自筹3个,国有投资4 个。

大多数受检项目能够按规定要求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并且担保均在有效期内;基本按照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工程进度款,大部分项目基本上能够按规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施工现场机械台班配备与投标承诺的一致;施工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基本到位。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由厦门市东区开发公司建设,厦门中宸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住宅·莲花新城项目3#地块地下室及上部”工程,劳务分包单位厦门永信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工资未按规定支付,部分工人拖欠2-3个月工资。

2、由厦门市鹭滨大厦筹建处建设,福州华安消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建的“厦门鹭滨大厦消防”工程,劳务分包单位厦门华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①劳务分包合同未按规定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②劳务分包单位未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3、由厦门市鹭滨大厦筹建处建设,厦门毅丰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建的“厦门鹭滨大厦二次装修”工程,检查中发现:①未按照《厦门市建筑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②补充协议未到相关部门备案;③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足。

4、由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海峡交流中心二期B地块(2#楼、3#楼、裙楼和剧院)幕墙工程”项目,检查中发现:①项目经理未到场;②劳务分包单位未到场且未提交劳务分包相关资料。

5、由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江西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干冰膨胀烟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检查中发现:该工程劳务费未按规定转入劳务公司。

三、处理意见

1、已向“住宅·莲花新城项目3#地块地下室及上部”工程的施工单位厦门中宸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厦门永信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发出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施工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已整改到位。

2、已向“厦门鹭滨大厦消防”工程的施工单位福州华安消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厦门华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发出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施工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已整改到位。

3、已向“厦门鹭滨大厦二次装修”工程的建设单位厦门市鹭滨大厦筹建处、施工单位厦门毅丰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发出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若整改不力,将按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记录。

4、已向“海峡交流中心二期B地块(2#楼、3#楼、裙楼和剧院)幕墙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和劳务分包单位厦门市源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发出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若整改不力,将按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记录。

5、已向“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干冰膨胀烟丝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的施工单位江西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劳务分包单位厦门市晟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发出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若整改不力,将按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记录。

 

附件:20127月份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