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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一二年八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厦建价〔2012〕25号 发稿时间:2012-08-27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切实履行,防止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现象的产生,根据相关规定,本月我站组织对部分在建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行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月共检查工程20个项目。本月受检工程按资金来源分类,财政投融资9个,财政投融资与学校自筹结合2个,企业自筹9个。

大多数受检项目能够按规定要求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并且担保均在有效期内;基本按照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工程进度款,大部分项目基本上能够按规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施工现场机械台班配备与投标承诺一致;施工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基本到位。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由厦门金都海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厦门金都·海尚国际北区(一标段)工程”,检查中发现:工程款支付担保已于2011124到期,建设单位未办理保函续期。

2、由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建设,厦门市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福建省兴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厦门市思明区云顶学校二期工程”,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中质检员和安全员未到场参加检查。

3、由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建设厦门祥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火炬现代科技企业加速器”工程,检查中发现:现场抽查5名工人,4名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未能提交工资发放记录。

三、处理意见

1、已向“厦门金都·海尚国际北区(一标段)”工程的建设单位厦门金都海湾置业有限公司发出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若整改不力,将按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记录。

2、已向“厦门市思明区云顶学校二期工程”的施工单位福建省兴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若整改不力,将按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记录。

3、已向“火炬现代科技企业加速器”工程的劳务分包单位厦门新兴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发出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若整改不力,将按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记录。

 

附件:20128月份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