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闽建〔2014〕2号),我厅制定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2014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