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站受厦门市建设局委托,根据《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厦建筑〔2016〕62号)文件精神,按照《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2016年版)》(闽建筑〔2016〕42号)、《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评价档次操作标准(合同履约和造价管理部分2017年9月修订)》(厦建筑〔2017〕67号)和《关于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和做好建筑工人工资支付的通知》(厦建筑〔2016〕130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监督检查。现将2019年7月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7月份,我站组织对35个市管项目进行合同履约和劳务实名制督查,其中房建项目25个、市政项目10个;发出整改通知书30份;省信用系统累计扣分214分, 记建设单位信用监管行为2次,记施工单位信用监管行为6次,记监理单位信用监管行为6次,记总监信用监管行为5次,记劳务单位信用监管行为2次(详见附件)。
其中,本月我站对市管项目工资专户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经查,对4个未按要求落实工资专户制度的项目部,记信用监管行为P档。
另外,为配合市建设局做好治欠保支夏季专项行动工作,我站组织各市管项目自查自纠,截至8月初,我站共收到196家施工企业填报的343个《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情况》表, 通过对收到的网络报表的数据统计和分析,财政投融资项目占比57.1%,非公投资42.9% 。市管项目按月足额发放工资项目比例98.7%,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工地占比97%,工资专户开设率94%,工资保证金缴交率89.5%(存在部分按文件规定免缴的情况),维权信息公示达标率97% 。接下来,我站将对未达标的项目部做重点督查,力争达标率100%。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项目未按文件要求落实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
如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协建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厦门嘉利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分包的中海T2017P04地块项目。
(二)部分项目工人劳动合同未约定工资单价等主要合同信息的
如宏禹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厦门桐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分包的马銮湾新城中心岛综合管廊工程(灌新路)。
(三)部分项目未对接主管部门劳务实名制监管平台报送相关资料
如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福建巨弘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分包的厦门健康步道(狐尾山—仙岳山—湖边水库—观音山步道)景观提升工程。
三、处理意见
根据监督检查情况,我站对未按文件要求落实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工人劳动合同未约定工资单价等主要合同信息的,未对接主管部门劳务实名制监管平台报送相关资料的责任主体单位,分别予以责令整改、省信用系统扣分、记入信用监管行为等处理(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工资专户制度
项目部各责任主体应严格按文件要求,落实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制度,不得心存侥幸,要做到在建项目必开专户,农民工工资发放必走专户。
(二)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合同应信息完整,明确工资标准及签订时间并有劳务分包单位盖章,劳务作业人员签字并加按手印。
(三)高度重视实名制管理信息化工作
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正式启用厦门市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厦建筑〔2017〕76号)文件要求,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应尽快登录厦门市建设工程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进入实名制系统完成项目登记、信息采集与报送等相关工作,并对上传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请各施工企业认真组织核查所有承建的项目,对于在建项目存在信息数据不完整或未及时更新等问题的,应立即进行整改。
附件:2019年7月份合同履约检查处理情况一览表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