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企业:
根据闽建筑〔2013〕7号文的要求,各施工企业要上报2014年度五险一金人数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施工企业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类别网上管理系统中的五险一金缴交情况申报”进行上报。
2.劳保费取费类别有发生变化的施工企业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类别网上管理系统中的重新核定类别申请”进行重新核定。
①施工企业劳保费取费类别核定申请表(有效期内重新核定),需加盖公章。
②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③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④地税部门确认的2014年度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年度投保人数材料。
⑤如有住房公积金,提供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及银行部门确认的公积金缴交个人明细。
上述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一份。②、③项原件核对后退还。
重新核定的地点:
地点:厦门市七星西路166号7楼707。
联系电话:5052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