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由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主编的《预拌机制砂混凝土生产及施工技术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13-116-2015,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原《混凝土中人工砂应用技术规程》DBJ/T13-116-2009同时废止。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