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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预拌机制砂混凝土生产及施工技术规程》的通知

(文号:闽建科[2015]17号 发稿时间:2015-03-02 阅读次数:)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由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主编的《预拌机制砂混凝土生产及施工技术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13-116-2015,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原《混凝土中人工砂应用技术规程》DBJ/T13-116-2009同时废止。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