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落实省委部署做好房建与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函》(闽建筑函[2014]74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我局从2014年9月18日至11月14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共对57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资格、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进行了实地检查,抽查了各单位在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所承接的53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造价咨询成果。专项检查现场及造价咨询成果采用评分法进行量化考评,受检单位负责人对评分结果进行核对确认。
(一)从实地检查情况看
受检单位遵守法律法规、依法执业意识普遍增强,并具有一定的自我约束能力,检查中未发现受检单位有出借、出卖、转让资格或以挂靠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业务的行为。外地进厦企业均在我局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受检单位,能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招标投标活动及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受检单位执业质量意识普遍增强,基本上能按照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开展业务,并能依照相关规定和行业指导规程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措施,编制相关业务流程。各单位从业人员、技术负责人基本到位履行岗位职责。各单位的回访制度均落实得较好,《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评价意见表》的填写比较规范,有的单位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了回访总结。大多数受检单位内部执业质量控制体系健全,质量控制流程明晰。建立了规范的管理、档案、财务等制度。
受检单位自身建设普遍得到加强。大多数受检单位在努力开拓市场,扩大经营规模的同时,普遍加强了单位自身的软、硬件建设,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管理方式不断完善,经营场所和工作设施有了明显改善。
此外,外地驻厦单位在制度建设方面也逐步规范,个别在前几年现场检查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在制度建设及落实方面进步也比较明显。
(二)从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能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及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计价依据与计价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内容基本完整,措施项目确定合理,价格的取定及定额的套用也基本正确,工作质量总体较好。大多数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没有超出允许造价误差范围,但有个别项目编制质量差,其造价误差超过工程造价的3%。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制度建设、人员到位及市场行为方面
1.一人多岗、难以切实履职现象仍然存在。检查中发现有多种资质的单位,还存在一人多证、多岗、难以真正到位履职问题。
2.专职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个别招标代理人员的服务仅限于“跑腿”,实质内容的服务质量较差,有的甚至根本不懂建设工程的基本知识,不熟悉招标程序,代理过程中出现许多常识性错误。
3.制度落实方面还有待加强。有的单位还存在三级审核制度未完全落实、资料整理不及时、档案无专人管理等问题。有的单位未认真执行造价信息报送制度,无专人负责造价信息报送工作,存在不按时报送、报送质量差等问题,有的甚至简单复制上月信息应付上报。
4.备案信息变更不及时。有的外地驻厦分支机构备案人员变动较大,且未及时向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5.办公场所还不够规范。检查中发现有的单位仍租用住宅作办公场所,有的单位共用办公场所,办公环境差。
(二)咨询成果质量方面
1.清单编制说明内容不全,工程量计算底稿与清单的工程量不对应,造成清单工程量无明确的编制范围或数据来源。这不仅给工程量审核带来困难,也反映了计算过程比较混乱,存在预算编制、审核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例如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海沧区政务服务中心(滨湖大厦)二次装修工程”预算,未说明预算编制范围,导致工程量误差较大,施工图中的木制灯槽、窗帘、办公室柜子、配电房地面玻化砖等工程量未计算,漏项较多。厦门欣捷利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的“新亭幼儿园”预算,预算书编制说明与招标清单编制说明内容未完全一致,计算底稿项目内容混乱。
2.违反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四统一”的强制性要求,项目特征描述不规范,使得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组价实质内容有误,影响综合单价的组成。例如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翔安工业区市头园区提升改造工程”的预算,其中的回填种植土、铺种草皮、栽植色带等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楚,表达不完整。
3.定额套用漏项或定额套用、换算错误,导致预算造价出现偏差。例如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圆山综合楼(区老年活动中心)改造装修工程”的预算,其中3mm厚991防水涂膜定额套用错误,造价误差62010.07元,占土建工程总造价0.9%,土建工程造价误差率2.14%。厦门银家园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编制的“厦门市澳头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预算,其中150mm厚碎石灌沥青混凝土垫层项目定额换算错误,单价偏低,单项造价误差55%。
4.清单工程量计算存在不同程度的误差,特别是安装工程清单编制质量水平普遍不高,导致工程造价误差较大。例如: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厦门海峡两岸中医药博物馆”的预算,其中的电机调试工程量多计、编码探测模块单价偏高、管道钢制套管工程量多计等多因素导致水电安装部分造价误差较高,达2.67%。福建东霖伟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同民医院旧院改造工程”的预算,其中的石材楼地面(金刚花岗岩板)、300*300防滑地砖、300*450面砖等工程量误差较大,导致工程造价误差2.85%。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翔安工业区市头园区提升改造工程”的预算,其中的苗木基肥未计算;起挖地被工程量少算180%,造价误差2.21%。
5.措施费计算错误,未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考虑施工方案,措施费多计。例如:厦门银家园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编制的“厦门市澳头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预算,池底后浇带模板的工程量计算有误,造价误差22538.28元;塔吊固定式基础的工程量、塔吊安拆费、塔吊使用费等费用计算欠合理,共多计280805.74元,加上其它的误差,该工程土建部分造价误差3%。
6.个别中介机构未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市场调查,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材料、设备价格依据不足,导致工程预算价误差较大。例如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海沧区政务服务中心(滨湖大厦)二次装修工程”预算,其中圆柱面弧形美国白麻大理石板未进行市场询价,预算取定价格偏低,此项造价误差200%,加之其它工程量计算错误,预算造价误差6.48%。
7.个别中介机构对检查不够重视,咨询成果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三、表扬和处理意见
(一)对以下单位及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并记入良好行为记录。
1.各项资料完整、制度较为完善且落实情况较好、人员到位及履职情况较好的10家单位: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基业衡信咨询有限公司、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厦门长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厦门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受检工程项目的咨询成果质量较好的5个项目的编制单位和造价工程师:
(1)翔安区西坂小学
(厦门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造价工程师:苏照智)
(2)海翔大道二期完善工程东孚东路南段道路工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造价工程师:曾文清)
(3)厦门国际航空港航空服务综合楼二期(B楼)工程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造价工程师:朱任华,黄俊莉)
(4)翔安区祥吴幼儿园工程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造价工程师:陈幼霞付丽平)
(5)新店中学体育馆工程
(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造价工程师:黄逸葵,陈荣欣)
(二)对受检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存在问题的单位的处理意见。
1.受检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存在较大误差的2家企业,约谈企业法人,责令其限期整改。
(1)厦门银家园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厦门市澳头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福建东霖伟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同民医院旧院改造工程
2、对于抽查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差的下列1家企业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同时对该执业造价工程师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海沧区政务服务中心(滨湖大厦)二次装修工程,造价工程师:郑国强,造价员:陈木印
四、几点要求
(一)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行为。考核成绩靠后尤其是受处理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吸取教训、查找自身不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切实提高执业水平。
(二)各单位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学习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和从业素质。
(三)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严格按照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业务,不为承揽业务而违规开展工作,不为承揽业务而违规压低收费。
(四)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单位的住址、人员等信息变动后应及时向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特此通报。
厦门市建设局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