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明副司长对 “营改增”计价依据调整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认识造价,认识“营改增”,做好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二是要学好税收制度,要加强税收、法律等政策的研究,做好“营改增”。三是要全面开展计价规则的编制。
会上,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对建筑业“营改增”后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调整进行了介绍。北京市造价管理处、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交流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