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我局审核并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意见,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等59家建筑业企业符合《厦门市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免存储工资保证金条件,即:最近一期信用评价等级为AAA、AA、A级的绿色企业,且近2年内所承接的建设项目无拖欠劳动者工资不良记录。现将名单以予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18日。
如对公示的建筑业企业存疑,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建筑业处书面反映(地址:厦门市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3楼,邮编:361003,联系电话:2232623),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2016年建筑业企业免存储工资保证金的名单
厦门市建设局
2016年8月12日
2016年免存储工资保证金的建筑业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