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政府制定强制性标准、社会团体制定自愿采用性标准的长远目标,到2020年,适应标准改革发展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重要的强制性标准发布实施,政府推荐性标准得到有效精简,团体标准具有一定规模。
● 加快制定全文强制性标准,逐步用全文强制性标准取代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
● 改变标准由政府单一供给模式,对团体标准制定不设行政审批。鼓励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主动承接政府转移的标准,制定新技术和市场缺失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
● 缩小中国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技术差距。标准的内容结构、要素指标和相关术语等,要适应国际通行做法,提高与国际标准或发达国家标准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