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按计划完成,2016年12月,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小组对我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关于《厦门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各区、各相关单位均按照市建设局文件及《厦门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实施方案》取消了低价风险保证金,并对收取的低价风险金进行了退还;均有按职责认真督促依法依规设立的四类保证金按合同约定退还给建筑业企业,清理逾期未退还保证金;均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思明区、湖里区、同安区、翔安区、厦门港口管理局、市水利局切实落实保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和工作机构。
(二)关于建筑业企业所缴交保证金现状摸底情况
为切实摸清我市建筑业企业所缴交保证金现状,厦门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小组要求各区政府、各相关单位按照“一个企业不落,一个项目不落”原则,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填报“建筑施工企业保证金清理情况确认表”。
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翔安区、同安区、厦门港口管理局通过短信告知,微信群告知、网上公告等方式及时通知相关企业按要求填报“建筑施工企业保证金清理情况确认表”。
对以上落实清理规范保证金实施方案情况较好、积极采取措施督促建筑业企业填报“确认表”的区、单位予以表扬。
二、清理返还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底,我市共退还低价风险金169,258万元,其中:海沧区退还19,585.43万元,集美区退还3,848.8万元,同安区退还1,951.145万元,翔安区退还2,436万元,市造价站退还141,436.625万元;市交易中心清理退还逾期未退还投标保证金3,732万元;市造价站清理退还逾期未退还履约保证金357,962万元、清理退还逾期未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562.93万元。
海沧区、市造价站、市交易中心清理退还保证金工作力度大、清理任务完成较好,予以表扬。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区及个别相关单位对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制定工作方案,也未明确牵头部门和工作机构。
(二)个别区及个别相关单位未对企业缴交返还(退还)保证金情况建立台账。
(三)个别相关单位对督促建筑业企业填报“建筑施工企业保证金清理情况确认表”工作不够重视;施工企业反馈“确认表”的情况仍不理想。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各相关单位认真对照《厦门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实施方案》,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计划完成我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工作目标,建立工作台账。
(二)请各区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摸清辖区内所有建筑业企业所缴纳保证金的现状,按照“一个企业不落,一个项目不落”原则,继续加紧督促相关企业认真填报“建筑施工企业保证金清理情况确认表”。
厦门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小组(代章)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