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2017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已在信用综合评价平台完成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资质信息和企业参评申请的采集工作,为按时完成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现将2017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信息采集截止时间再次提醒如下:
2017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主要经济指标等信用信息采集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信用评价平台将在2017年3月11日起自动关闭采集录入功能,请各参评企业和相关单位严格按时限完成各项工作,以免影响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
特此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