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我厅对《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闽建筑〔2014〕31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2日
附件1: 1-《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doc
附件2: 2-《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附件1.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doc
附件3: 3-《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附件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