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推动了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的社会化、专业化,为工程质量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重要改革举措和改革成果。
目标
● 工程监理服务多元化水平显著提升,服务模式得到有效创新,逐步形成以市场化为基础、国际化为方向、信息化为支撑的工程监理服务市场体系。
● 行业组织结构更趋优化,形成以主要从事施工现场监理服务的企业为主体,以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综合性企业为骨干,各类工程监理企业分工合理、竞争有序、协调发展的行业布局。
● 监理行业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培育一批智力密集型、技术复合型、管理集约型的大型工程建设咨询服务企业。
任务
● 推动监理企业依法履行职责。工程监理企业应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对承包单位实施监督。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合格的监理企业,依照委托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监理费用,授权并支持监理企业开展监理工作,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理企业的工作,服从监理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 引导监理企业服务主体多元化。鼓励支持监理企业在为建设单位做好委托服务的同时,进一步拓展服务主体范围,积极为市场各方主体提供专业化服务。按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接受政府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委托,对工程项目关键环节、关键部位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接受保险机构的委托,开展施工过程中风险分析评估、质量安全检查等工作。
● 创新工程监理服务模式。鼓励监理企业在立足施工阶段监理的基础上,向“上下游”拓展服务领域,提供多元化 “菜单式”咨询服务。对于选择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工程,可不再另行委托监理。结合有条件的建设项目试行建筑师团队对施工质量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新型管理模式,试点由建筑师委托工程监理实施驻场质量技术监督。鼓励监理企业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新型融资方式下的咨询服务内容、模式。
● 提高监理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在工程监理服务中的应用,不断提高工程监理信息化水平。鼓励工程监理企业抓住“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机遇,主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 优化工程监理市场环境。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企业资质标准与注册执业人员数量要求适度分离,健全完善注册监理工程师签章制度,强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责任落实,推动建立监理工程师个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加快推进监理行业诚信机制建设,完善企业、人员、项目及诚信行为数据库信息的采集和应用,建立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公开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
● 强化对工程监理的监管。开展监理企业向政府报告质量监理情况的试点,建立健全监理报告制度。建立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电子化审查及动态核查制度,加大对重点监控企业现场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清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负有责任的监理企业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给予负有责任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一定时间内或终生不予注册等处罚。
实施
●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工程监理行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因地制宜制订本地区改革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推进工程监理行业改革不断深化。
● 积极开展试点。坚持试点先行、样板引路,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开展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推动监理服务主体多元化等试点工作。要及时跟踪试点进展情况,研究解决试点中发现的问题,总结经验,完善制度,适时加以推广。
● 营造舆论氛围。全面准确评价工程监理制度,大力宣传工程监理行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开展行业典型的宣传推广。同时,加强舆论监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有利于工程监理行业改革发展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