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现将住建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通知》(建办标〔2017〕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
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通知(建办标【2017】4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