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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通知

(文号:闽建办许[2017]7号 发稿时间:2017-08-09 阅读次数:)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现将住建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通知》(建办标〔2017〕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


简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通知(建办标【2017】4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