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厦建筑〔2016〕62号)文件精神,我局委托市造价站按《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2016年版)》(闽建筑〔2016〕42号)、《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评价档次操作标准(合同履约和造价管理部分修订版)》(厦建筑〔2016〕61号)和《关于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和做好建筑工人工资支付的通知》(厦建筑〔2016〕130号)开展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监督检查。现将2017年7月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7月份,我局组织对25个市管项目进行合同履约和劳务实名制督查,其中房建项目17个,市政项目8个。发出整改通知书25份,记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3件,劳务分包单位不良行为记录3件,累计扣分346分(见附件)。约谈1个项目部,责令项目部全面落实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费台帐资料不齐全。如中交三航施工,合诚工程监理,荣工建筑劳务分包的环东海域滨海旅游浪漫线(道路工程)B标段。
(二)部分项目部无班组退场确认书。如福建百川施工,厦门天和监理的植物成分分析萃取实验室(一期)。
(三)部分项目部未如期填报履约进度。如福建富泉丰施工,厦门长实监理,厦门兴亿顺劳务分包的厦大白城市场综合楼。
三、处理意见
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对未如期填报履约进度、无班组退场确认书、安全文明施工费台帐不齐全的责任主体单位,分别予以责令整改、省信用系统违规记分、记入不良行为档次等处理(详见附件)。
特此通报。
附件: 2017年7月份合同履约检查处理情况一览表
厦门市建设局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