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在简易计税法适用方面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建设局
2018年1月5日
闽建筑〔2017〕56号关于简易计税法如何适用《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