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砂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即日起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砂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市范围内供应给房屋建筑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二、检查方式
成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砂专项检查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工程建设管理处、建材与节能科技处、市质安站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工程建设管理处、建材与节能科技处、市质安站人员组成。采取拉网式排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市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对被投诉举报的进行夜间突击检查。
三、检查内容
根据《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标准( 2018年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 )等规定,重点抽测氯离子含量、贝壳含量。抽查取样应严格按照《普通混凝土用砂. 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第5章“取样与缩分”进行,取样部位应该均匀分布。
四、工作要求
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督促项目建设、施工及预拌混凝土等各方主体严格落实预拌混凝土质量要求。从即日起市质安站要将专项检查情况向我局进行“一日一报”,一旦发现违规使用海砂配制混凝土的,要立即责令预拌混凝土企业停产停业整顿,责令相关工程全面停工,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厦门市建设局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