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工程检测机构,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闽建建〔2006〕59号)《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厦建工〔2012〕119号),我局委托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全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市管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其它建筑材料、构配件质量以及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现将2018年第一季度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查情况
(一)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本季度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对10家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共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8份,累计记分 100分。监督检查情况如下:
1.抽查情况:
从监督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基本能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标准组织生产,但仍发现个别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在生产过程控制、试验室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抽查发现存在主要问题如下:
(1)厦门三泰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在个别混凝土出厂检验抗压试验弄虚作假。
(2)个别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的生产配合比调整不符合要求,如: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厦门建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3)个别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的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记录不符合要求,如:厦门市政工程公司商品混凝土集美分公司。
(4)个别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未按要求进行试毕样品留样,如:厦门三泰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
2.抽测情况
本季度共抽取原材料及预拌商品混凝土出厂检验试块共92组,其中85组检验合格, 7组尚在检验中,已检合格率为100%。
(1)抽取水泥10组,其中8组合格,2组尚在检验中;
(2)抽取粉煤灰10组,全部合格;
(3)抽取矿渣粉10组,其中8组合格,2组尚在检验中;
(4)抽取外加剂10组,其中8组合格,2组尚在检验中;
(5)抽取预拌商品混凝土出厂检验试块9组,其中7组合格,2组尚在检验中;
(6)抽取砂11组,全部合格。
3.2017年第四季度通报中注明尚在检验中的原材料检验均合格。
(二)施工现场使用的其它建筑材料、构配件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1.抽测情况
本季度对28个在建工程进行抽测,共抽测工程材料88组,其中钢筋原材58组、钢筋机械连接接头16组、电渣压力焊10组、钢结构截面尺寸2组、焊缝探伤1组、高强螺栓1组。经检测87组合格,1组不合格,合格率为98.9%。
2.存在主要问题
监督抽测钢筋机械连接接头1组不合格,具体存在问题详见附件一。
(三)桩基检测及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
本季度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对福建上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健研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方实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检测机构的桩基检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个别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健研检测集团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的问题:
1.正在进行静载试验的桩旁未设置安全警戒线。
2.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偏心受力。
3.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桩加载的最后一级、未达到终止加载条件的情况下终止试验。
二、处理意见
(一)对本次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的质量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已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并记分。对厦门三泰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记录企业不良行为P4档一次,并进行通报批评,约谈企业法人。
(二)对健研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记录企业不良行为P5档一次,并进行通报批评、约谈企业法人。
(三)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其它建筑材料、构配件质量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详见附件一。各相关单位应根据处理意见落实整改并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跟踪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反馈至我局。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地方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以试验室为核心的质量体系,并保持质量体系持续有效运行。针对《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标准》(2018年版),各企业需及时学习、宣贯,并执行到位。
(二)各施工、监理单位应做好原材料进场验收及复验工作,加强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的质量控制。对进场原材料的质量管理应严格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施工现场主要建筑原材料检测管理的通知》(闽建建〔2013〕13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深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建筑材料质量管理的通知》(闽建办建〔2017〕55号)执行。
(三)各检测机构应切实加强实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的管理力度,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测应仔细核对实际收样接头型式及所使用套筒的标识与委托信息的一致性,对钢筋水泥等原材料检测应严格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施工现场主要建筑原材料检测管理的通知》(闽建建〔2013〕13号)进行样品复核,确保检测质量。
要求各相关单位在基桩静载检测试验过程中严格按《关于加强基桩静载检测动态管理的通知》(闽建质安监总〔2014〕16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桩基检测的通知》(闽建建〔2017〕1号)的要求执行。
附件:2018年第一季度施工现场使用的其它建筑材料、
构配件质量监督检查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汇总表。
厦门市建设局
2018年4月18日
附件 2018年第一季度施工现场使用的其它建筑材料、构配件质量监督检查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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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主要存在问题 |
处理意见 |
1 |
厦门软件园三期高速路以北研发区二期B14,B16号楼 |
厦门信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中建东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HRB400E φ22Ⅰ级滚轧直螺纹(标准型)连接接头抗拉强度监督抽检不合格 |
责令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将未隐蔽的接头重新制作或采取补强措施;已使用该批接头的成型构件,责令建设单位牵头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各记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