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7年12月,市建设局印发《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厦建筑〔2017〕87号,以下简称《通知》),并召开动员部署大会,要求建设、代建、施工等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检查工作,并明确了自查及检查材料的报送时间,为确保按计划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时限和要求再次通知如下: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于2018年3月31日前将所有项目的自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或拟采取的措施,以及自查材料报送项目建设、代建单位。自查项目范围和内容详见《通知》(附件)。
二、建设(代建)单位应当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及对施工、招标代理等单位检查的工作报告、汇总项目检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或拟采取的措施等情况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管项目报各区建设局,市管项目报市建设局建筑业处。自查项目范围和内容详见《通知》。
三、请建设、代建单位高度重视,抓紧落实《通知》要求,督促施工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开展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并按要求收集、汇总相关材料,按时报送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对于未按时报送自查、检查材料或者未认真开展自查、检查工作的,将予以通报,并根据具体情况记入相关单位信用记录。
四、《通知》所指建设(代建)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是指建设单位牵头会同代建单位(若有)共同完成自查自纠及对施工、招标代理单位检查等工作,即:
(一)对于无代建单位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开展自查、检查工作;
(二)对于有委托代建单位的项目,代建单位应当主动提醒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牵头会同代建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厦建筑〔2017〕87号)
厦门市建设局
2018年4月24日
(联系人:黄工 电话:8123025 传真:2201634)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
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净化厦门市建筑市场,维护市场秩序,遏制围标串标、买标卖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我市建筑行业实际,决定开展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协调机构
市建设局成立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协调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建筑业处、工程处、法规处、稽查处、协调处、保障办、市招标办、市工程交易中心、市质安站、市造价站等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作为小组成员。专项整治协调小组统筹协调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案件调查,研究提出遏制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制度、措施。
二、专项整治范围
2013年以来招标的财政投融资、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三、专项整治内容
检查工程项目是否存在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具体自查、检查内容如下:
(一)施工单位自查自纠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对本企业承接的2013年以来招标的财政投融资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所有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自查自纠。
施工单位自查自纠的内容包括:项目管理机构设立情况、项目管理人员到位履职情况、工程款项支付情况;是否存在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或其他问题。详见附件1-1、1-2。
(二)建设(代建)单位自查自纠及检查
1.招投标活动。建设单位会同代建单位牵头,招标代理机构配合,对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和综合评分法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项目进行自查,并对施工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
建设单位自查的内容包括对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建设单位自身是否存在量身定制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投标人是否存在投标文件雷同、围标串标等问题或其他问题,是否存在发现弄虚作假或围标串标未上报的情况等。详见附件2-1、2-2。
2.项目自查、检查。建设单位会同代建单位牵头,监理单位配合,开展项目自查,并对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
建设单位自查内容主要有:项目开工前是否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行为等。详见附件2-3。
建设单位要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存在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问题。详见附件2-4。
四、专项整治要求
(一)对施工单位自查自纠的要求
1.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牵头组织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2.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于2018年3月31日前将所有项目的自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或拟采取的措施,以及自查材料报送项目建设、代建单位。
(二)对建设、代建单位自查自纠及检查的要求
1.建设单位会同代建单位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要牵头部署并督促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对施工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
2.建设单位应当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及检查工作报告、汇总项目检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或拟采取的措施等情况(附件3)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区管项目报各区建设局,市管项目报市建设局建筑业处。
(三)对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要求
1.各区建设局在企业自查和复查的基础上,对区管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对建设、代建单位和施工单位自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或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进一步调查处理,并于2018年5月30日前将监督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查处情况报送市建设局建筑业处。
2.市建设局在企业自查和复查的基础上,对市管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对建设、代建单位和施工单位自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或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
(四)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机构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如有必要,可以联合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和企业或个人进行联合查处。
(五)本次专项整治设立举报渠道,接受举报,来信请寄至厦门市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5楼市招标办投诉处理科。
附件:1.施工单位自查自纠记录表
2.建设、代建单位自查自纠记录表
3.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自查检查记录汇总表
厦门市建设局
2017年12月25日
附件1-1
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记录表(施工单位自查自纠)
填报单位:
工程名称 |
|
||||
工程代码 |
|
||||
工程地点 |
|
||||
施工许可证号 |
|
开工日期 |
|
||
建设规模 |
m2(中标价: 万元) |
||||
市场各方主体情况 |
|||||
单位 |
单位名称 |
单位资质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
建设单位 |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
工程总承包 单位(如有) |
|
|
|
|
|
施工总承包 单位 |
|
|
|
|
|
专业承包 单位 |
|
|
|
|
|
|
|
|
|
||
分包单位 |
|
|
|
|
|
|
|
|
|
||
监理单位 |
|
|
|
|
|
备注 |
|
||||
注:施工单位自查自纠表格除存档备查外,要报送建设、代建单位复查。 |
|||||
附件1-2
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记录表(施工单位牵头自查自纠)
工程名称 |
|
||||||
检查项目 |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检查情况描述 |
|||
人员情况 |
项目管理机构 |
1 |
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 |
符合□ 不符合□ |
|
||
2 |
施工单位依据合同约定派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相应管理人员 |
符合□ 不符合□ |
|
||||
项目负责人 |
3 |
项目经理与施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
符合□ 不符合□ |
|
|||
4 |
项目经理社会保险在施工总承包单位缴纳 |
符合□ 不符合□ |
|
||||
5 |
项目经理工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 |
符合□ 不符合□ |
|
||||
6 |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 |
符合□ 不符合□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7 |
技术负责人与施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
符合□ 不符合□ |
|
|||
8 |
技术负责人社会保险在施工总承包单位缴纳 |
符合□ 不符合□ |
|
||||
9 |
技术负责人工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 |
符合□ 不符合□ |
|
||||
10 |
技术负责人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 |
符合□ 不符合□ |
|
||||
人员情况
人员情况
|
质量负责人
|
11 |
质量负责人与施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
符合□ 不符合□ |
|
||
12 |
质量负责人社会保险在施工总承包单位缴纳 |
符合□ 不符合□ |
|
||||
13 |
质量负责人工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 |
符合□ 不符合□ |
|
||||
14 |
质量负责人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 |
符合□ 不符合□ |
|
||||
安全负责人 |
15 |
安全负责人与施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
符合□ 不符合□ |
|
|||
16 |
安全负责人社会保险在施工总承包单位缴纳 |
符合□ 不符合□ |
|
||||
17 |
安全负责人工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 |
符合□ 不符合□ |
|
||||
18 |
安全负责人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 |
符合□ 不符合□ |
|
||||
分包单位负责人 |
19 |
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与分包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
符合□ 不符合□ |
|
|||
20 |
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社会保险在分包单位缴纳 |
符合□ 不符合□ |
|
||||
21 |
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工资由分包单位支付 |
符合□ 不符合□ |
|
||||
22 |
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 |
符合□ 不符合□ |
|
||||
工程合同情况
工程合同情况
|
专业分包合同 |
23 |
专业分包工程(土方、支护、桩基、防水等)由中标单位发包,分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符合□ 不符合□ |
|
||
24 |
总承包单位不存在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分包(钢结构除外) |
符合□ 不符合□ |
|
||||
25 |
专业分包单位不存在再分包(劳务作业除外) |
符合□ 不符合□ |
|
||||
劳务分包合同 |
26 |
劳务分包作业由中标单位发包,劳务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符合□ 不符合□ |
|
|||
27 |
劳务分包单位不存在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 |
符合□ 不符合□ |
|
||||
材料设备合同 |
28 |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中标单位签订 |
符合□ 不符合□ |
|
|||
29 |
材料、设备租赁合同由中标单位签订 |
符合□ 不符合□ |
|
||||
工程款项支付情况 |
专业分包 |
30 |
专业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付款单位与发包单位一致 |
符合□ 不符合□ |
|
||
31 |
专业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载明的累计支付金额与分包合同约定内容相匹配 |
符合□ 不符合□ |
|
||||
劳务分包 |
32 |
劳务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付款单位与发包单位一致 |
符合□ 不符合□ |
|
|||
33 |
劳务分包单位不存在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或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 |
符合□ 不符合□ |
|
||||
工程款项 支付情况
工程款项支付情况 |
材料设备采购 |
34 |
材料、设备采购款项支付凭证上载明的付款单位与发包单位一致
|
符合□ 不符合□ |
|
||
35 |
材料、设备采购款项支付凭证上载明的累计支付金额与项目实际及合同约定内容相匹配 |
符合□ 不符合□ |
|
||||
材料设备租赁 |
36 |
材料、设备租赁款项支付凭证上载明的付款单位与发包单位一致 |
符合□ 不符合□ |
|
|||
37 |
材料、设备租赁款项支付凭证上载明的累计支付金额与项目实际及合同约定内容相匹配 |
符合□ 不符合□ |
|
||||
自有 |
38 |
施工单位自有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的,具有相应证明材料 |
符合□ 不符合□ |
|
|||
是否存在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
|
||||||
其他问题 |
|
||||||
整改情况或拟采取的措施 |
|
||||||
自查单位 签章确认 |
施工总承包 单位 |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我司郑重承诺:我司已认真完成自查自纠工作,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
|||||
专业分包单位 |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
||||||
专业分包单位 |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
||||||
劳务分包单位 |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
||||||
附件2-1
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记录表—建设、代建单位
填报单位:
工程名称 |
|
||||
工程代码 |
|
||||
工程地点 |
|
||||
施工许可证号 |
|
开工日期 |
|
||
建设规模 |
m2(中标价: 万元) |
||||
市场各方主体情况 |
|||||
单位 |
单位名称 |
单位资质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
建设单位 |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
工程总承包单位(如有) |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
|
|
|
|
专业承包 单位 |
|
|
|
|
|
|
|
|
|
||
分包单位 |
|
|
|
|
|
|
|
|
|
||
监理单位 |
|
|
|
|
|
备注 |
|
||||
注:自查自纠记录表由建设单位存档备查,不需报送建设主管部门 |
|||||
附件2-2
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记录表—建设(代建)单位自查
招标项目名称 |
|
||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及检查情况描述 |
|
1 |
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
|
|
2 |
招标文件设置相关业绩及设置厦门市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级在BB+及以上的相关情况 |
|
|
3 |
招标文件项目设置业绩或信用等级条件的依据 |
|
|
4 |
是否存在量身定制的情况 |
|
|
5 |
是否存在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
|
|
6 |
招标代理工作是否符合法定招标程序和相关规定 |
|
|
7 |
达到规模标准的,是否依法进行招标;应公开招标的,是否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可以依法不招标的,是否履行相关核准手续 |
|
|
8 |
招投标期间异议及投诉处理情况 |
|
|
11 |
项目是否有派业主评委 |
|
|
12 |
投标人数量及投标人名称 |
|
|
13 |
商务标文件是否异常雷同,雷同比对具体情况 |
|
|
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记录表—建设(代建)单位自查
招标项目名称 |
|
|||||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及检查情况描述 |
||||
14 |
技术标文件是否异常雷同,雷同比对具体情况 |
|
||||
15 |
投标报价是否异常雷同,雷同比对具体情况 |
|
||||
16 |
是否存在发现弄虚作假或围标串标未上报的情况 |
|
||||
17 |
其他问题 |
|
||||
18 |
整改情况或拟采取的措施 |
|
||||
填报人员 |
签字: 日期: |
|||||
自查单位 签章 |
建设单位 |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
||||
代建单位 |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
|||||
招标代理机构 |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
|||||
附件2-3
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记录表--建设(代建)单位自查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检查情况描述 |
|
|||
1 |
未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布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 |
符 合□ 不符合□ |
|
|
|||
2 |
不存在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
符 合□ 不符合□ |
|
|
|||
3 |
未将已签订的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另行发包 |
符 合□ 不符合□ |
|
|
|||
4 |
不存在以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其指定的分包单位 |
符 合□ 不符合□ |
|
|
|||
5 |
开工前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符 合□ 不符合□ |
|
|
|||
6 |
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的单位一致 |
符 合□ 不符合□ |
|
|
|||
7 |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
符 合□ 不符合□ |
|
|
|||
8 |
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等行为 |
|
|
||||
9 |
其他问题 |
|
|
||||
10 |
整改情况或拟采取的措施 |
|
|
||||
填报人员 |
签字: 日期: |
||||||
自查单位 签章 |
建设单位 |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
|||||
代建单位 |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
||||||
招标代理机构 |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
||||||
附件2-4
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记录表—建设、代建单位牵头检查
工程名称 |
|
||||||||
检查项目 |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检查情况描述 |
|||||
人员情况 |
项目管理机构 |
1 |
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 |
符合□ 不符合□ |
|
||||
2 |
施工单位依据合同约定派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相应管理人员 |
符合□ 不符合□ |
|
||||||
项目负责人 |
3 |
项目经理与施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
符合□ 不符合□ |
|
|||||
4 |
项目经理社会保险在施工总承包单位缴纳 |
符合□ 不符合□ |
|
||||||
5 |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 |
符合□ 不符合□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6 |
技术负责人与施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
符合□ 不符合□ |
|
|||||
7 |
技术负责人社会保险在施工总承包单位缴纳 |
符合□ 不符合□ |
|
||||||
8 |
技术负责人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 |
符合□ 不符合□ |
|
||||||
人员情况
人员情况
|
质量负责人 |
9 |
质量负责人与施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
符合□ 不符合□ |
|
||||
10 |
质量负责人社会保险在施工总承包单位缴纳 |
符合□ 不符合□ |
|
||||||
11 |
质量负责人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 |
符合□ 不符合□ |
|
||||||
安全负责人
|
12 |
安全负责人与施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
符合□ 不符合□ |
|
|||||
13 |
安全负责人社会保险在施工总承包单位缴纳 |
符合□ 不符合□ |
|
||||||
14 |
安全负责人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 |
符合□ 不符合□ |
|
||||||
分包单位负责人 |
15 |
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与分包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
符合□ 不符合□ |
|
|||||
16 |
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社会保险在分包单位缴纳 |
符合□ 不符合□ |
|
||||||
17 |
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 |
符合□ 不符合□ |
|
||||||
工程合同情况 |
专业分包合同 |
18 |
专业分包工程(土方、支护、桩基、防水等)由中标单位发包,分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符合□ 不符合□ |
|
||||
19 |
总承包单位不存在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分包(钢结构除外) |
符合□ 不符合□ |
|
||||||
20 |
专业分包单位不存在再分包(劳务作业除外) |
符合□ 不符合□ |
|
||||||
劳务分包合同 |
21 |
劳务分包作业由中标单位发包,劳务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符合□ 不符合□ |
|
|||||
22 |
劳务分包单位不存在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 |
符合□ 不符合□ |
|
||||||
材料设备合同 |
23 |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中标单位签订 |
符合□ 不符合□ |
|
|||||
24 |
材料、设备租赁合同由中标单位签订 |
符合□ 不符合□ |
|
||||||
工程款项支付情况 |
专业分包 |
25 |
专业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付款单位与发包单位一致 |
符合□ 不符合□ |
|
||||
31 |
专业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载明的累计支付金额与分包合同约定内容相匹配 |
符合□ 不符合□ |
|
||||||
劳务分包 |
32 |
劳务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付款单位与发包单位一致 |
符合□ 不符合□ |
|
|||||
33 |
劳务分包单位不存在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或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 |
符合□ 不符合□ |
|
||||||
工程款项支付情况 |
材料设备采购 |
34 |
材料、设备采购款项支付凭证上载明的付款单位与发包单位一致 |
符合□ 不符合□ |
|
||||
35 |
材料、设备采购款项支付凭证上载明的累计支付金额与项目实际及合同约定内容相匹配 |
符合□ 不符合□ |
|
||||||
材料设备租赁 |
36 |
材料、设备租赁款项支付凭证上载明的付款单位与发包单位一致 |
符合□ 不符合□ |
|
|||||
37 |
材料、设备租赁款项支付凭证上载明的累计支付金额与项目实际及合同约定内容相匹配 |
符合□ 不符合□ |
|
||||||
自有 |
38 |
施工单位自有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的,具有相应证明材料 |
符合□ 不符合□ |
|
|||||
是否存在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
|
||||||||
其他问题 |
|
||||||||
整改情况或拟采取的措施 |
|
||||||||
填报人员 |
签字: 日期: |
||||||||
自查单位 签章 |
建设单位 |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
|||||||
代建单位 |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
||||||||
监理单位 |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
||||||||
附件3
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自查检查记录汇总表
——建设(代建)单位汇总填报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
整改情况或拟采取的措施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
|
|||||
填报人员 |
签字 |
|||||
审核人员 |
签字 |
|||||
代建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公章) 日期: |
|||||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公章) 日期: 我司郑重承诺:我司已认真完成自查自纠及检查工作,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
|||||
注: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记录汇总表在检查结束后报送建设主管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