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省、市文件 > 正文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8年版)》的通知

(文号:闽建〔2018〕5号 发稿时间:2018-05-04 阅读次数:)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园林局、公用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的责任,促进责任主体落实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提高我省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管理水平,省厅组织修订了《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8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原《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6年版)》(闽建〔2016〕1号)同时废止。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23日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8年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