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文件精神,结合《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厦建房﹝2016﹞11号)的工作要求,5月份我局开展了2018年度第一次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通过“双随机抽查系统平台”随机抽取了1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中:二级资质企业1家,暂定资质企业14家。
二、抽查情况(详见附件)
(一)厦门海投产业新中心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检查合格;
(二)厦门市明炜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未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日常维护更新工作;
(三)阳光城(厦门)置业有限公司未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日常维护更新工作,未按规定及时存档《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
现责令存在上述(二)-(三)项情况的企业于2018年8月15日前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整改情况报告,并上传到“厦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系统”双随机检查模块。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将列入日常监管重点对象,并纳入企业不良行为信用档案。
特此通报。
附件:2018年第一次“双随机”检查情况一览表
厦门市建设局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