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降低工程风险,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关于鼓励建筑企业采取多形式履约保证的通知》(闽建筑〔2015〕2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结合2008年以来,厦门市试点实施工程担保制度以来积累的工作经验,厦门市建设局研究并制定了《厦门市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于2018年12月2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市建设工程担保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厦门市建设局
2018年12月11日
(联系人:黄诗斌;电话:8123025传真:2201634 邮箱:xmjsjzy@163.com)